A Secret Weapon For 內地 遺產 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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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其他合法繼承人: 公證處會要求所有法定繼承人(例如配偶、子女、父母)都必須到場。若有繼承人願意拋棄繼承權,也必須親自到場辦理,或提出經過公證的「拋棄繼承權聲明書」。
,故繼承人就要先準備一筆錢來還銀行貸款,若是還不了銀行貸款,房屋就面臨法拍的命運。
因此繼承國內遺產,分成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但無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如繼承人之間沒有爭議的,可以於國內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但如繼承人之間存有爭議,就必須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
本文詳細解析香港居民繼承內地動產的完整流程,從法律依據、必備文件到跨境繼承實務操作,提供專業指引與常見問題解答,助您高效處理遺產繼承。
將大陸遺產資金匯回台灣需遵守兩岸外匯管理規定。根據台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外匯管理政策,資金轉移需經合法渠道。
關係證明文件: 能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係的文件,例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過往的戶籍資料、親屬往來書信或照片等。
「繼承公證」是指由繼承人申請,公證機構依法證明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性與合法性,確認繼承人有繼承權的程序。經公證後,文書具有公信力,會使辦理流程更加快速與便利。
大陸的不動產繼承原則上須以「不動產所在地法律」進行繼承,辦理單位則是至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辦理,但若是台灣民眾欲繼承大陸遺產,需先找台灣法院公證處或是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相關文件公(認)證,經海基會、海協會驗證後,再持該相關文件至大陸當地公證協會領取,取得「經驗證的相關文件公(認)證書」後,即可至不動產所在地有辦理台灣相關業務之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台灣與大陸的遺產繼承制度在基本順位上相似,但細節存在顯著差異,雖然也有明定繼承順位、繼承比例等,但台灣的繼承順位分為四個層級,而大陸則為兩個順位,這些差異影響繼承權人的權益與遺產規劃策略,應依情況依循當地法律途徑進行遺產繼承。
,委託公證書係因中國大陸人士來臺之許可範圍及停留時間而有所限制,故宜委託在臺親友或律師辦理大陸人繼承台灣遺產。
辦理大陸繼承前,需先確認被繼承人有無留下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只有未經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分配的遺產,才會依法定繼承辦理。另外不動產、動產、金融財產的繼承流程也各有不同。
大陸 遺產 繼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若盡主要扶養義務,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但是,如果有關各方已展開訴訟,文件透露便應在有關的法律程序中進行;除了可以獲提供一份授予書的副本外(授予書在性質上是公開文件),查閱檔案是不容許的。
無論被繼承人或繼承人的身份是台籍或陸籍,只要適用大陸法律,則各繼承人均享有相同的繼承權利